香港公证及司法专递
由于香港特区和大陆不在一个行政区内,香港各类文书不能被内地直接认可,必须要经过中国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后才能在内地使用。包括个人身份证件、公司文件、商业合同、证据及其他材料
香港公证认证简介
由于香港特区和大陆不在一个行政区内,香港各类文书不能被内地直接认可,必须要经过中国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后才能在内地使用。包括个人身份证件、公司文件、商业合同、证据及其他材料。
•个人之证明类别
证明身份,包括国籍、护照资料、身份证资料、出生证明、结婚证明等;
证明为物业之登记业主或企业之东主、股东或董事;
及证明收入,银行资信,经济情况,书面单据,已签订之经济合同、购房协议、贷款协议,担保合同;
及其它有关个人之资料等。
•企业证明书类别
证明有限公司情况,包括注册地址、注册编号、股东、董事、议决书、注册资本等资料;
证明无限公司中独资东主或合资股东情况、成立日期及商业登记号;
提供公司出具之书面单据,会计报告,银行资信,拥有物业证明,按揭状况,已签订之合同包括担保文件;
及其它有关企业之资料等。
•申请办理涉港经济合同公证
香港人士或在港注册公司处理国内事务时,可采取授权委托方式,由受托人在 国内处理事务。
申请办理涉港经济合同公证,应向公证机关提交下列公证文件:
企业登记注册证明
授权委托书
法人代表证明
公司章程
董事会决议
企业年检表
企业纳税单
•办理内地授权委托书
香港人士或在港注册公司处理国内事务时,可采取授权委托方式,由受托人在国内处理事务。
普遍采用授权委托事宜包括:买卖、租赁、按揭国内房地产、土地使用权登记或进行转名手续。
•在国内成立办事处
与内地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签订如合资、合作经营企业合同、补偿贸易合同、货物买卖合同、借款合同、融资租赁合同、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、房产买卖、租赁合同、工程承包、企业承包合同等;参加国际招标;签与诉讼;及申请商标、外观设计及发明注册。
•身份证件资料包括
港人申请独资(个体工商户)经营身份确认资料包括两部份:
经营者身份证件: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及回乡证(来回内地通行证),或香港特区护照;
身份核实文件:即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,对经营者身份证件的核实文件。